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1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1 阅读: 次 【字体: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10号)
取暖产品消费警示
在寒冷的冬季,各种各样的取暖设备是每个家庭的必备神器,但由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或消费者操作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特提醒消费者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
一、消费者在购买取暖产品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商家或知名厂家生产的产品,要注意产品是否有3c认证,有无厂名、厂址、使用说明等,要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等。
二、消费者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标准来使用取暖产品。不得将水和其他液体淋在取暖设备上,容易导致短路或漏电,不要在取暖设备上覆盖任何物品。
三、在使用取暖产品时要做好安全防护,不用或外出时要注意随时切断电源,或拔出电源插头,不要用力弯曲电源线,不要将取暖器倒置使用。
消费者在使用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