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太谷县誉福民药店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0 阅读: 次 【字体: 】
2023年 第12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太谷县誉福民药店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经太谷区市场监管局符合性检查发现,太谷县誉福民药店和太谷华夏药业有限公司北汪店等2家企业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经营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期间暂停药品经营活动)。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太谷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