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一期)
本期公布36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5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5批次,合格样品354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为:
1.食用农产品3批次,分别为:
(1)灵石县静升镇鑫金龙批发超市销售的大葱的噻虫嗪结果实测值:0.93mg/kg,标准要求≤0.3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灵石县两渡镇东红超市销售的生姜的噻虫胺结果实测值:0.30mg/kg,标准要求≤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灵石县两渡镇东红超市销售的大葱的噻虫嗪结果实测值:0.35mg/kg,标准要求≤0.3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普通食品12批次,分别为:
(1)灵石县静升镇豆香居加工坊销售的水豆腐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结果实测值:326mg/kg,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灵石县静升镇静升村福宝豆制品小作坊销售的老豆腐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结果实测值:174mg/kg,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灵石县静升镇永昌豆腐坊销售的老豆腐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结果实测值:158mg/kg,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灵石县静升镇静升村忠明豆腐加工坊销售的老豆腐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结果实测值:331mg/kg,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灵石县静升镇老井醋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醋的总酸(以乙酸计)结果实测值:2.60g/100ml,标准要求≥3.5g/10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6)灵石县静升镇建福豆腐店销售的老豆腐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结果实测值:228mg/kg,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7)灵石县静升镇静升村金虎便利超市销售的藕遇脆笋(酱腌菜)的二氧化硫残留量结果实测值:0.126g/kg,标准要求≤0.1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8)灵石县静升镇醋流香醋坊销售的醋的总酸(以乙酸计)结果实测值:1.84g/100ml,标准要求≥3.5g/10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灵石县两渡镇小陈饭店销售的煎炸过程用油的极性组分结果实测值:34.5%,标准要求≤27%;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灵石县两渡镇海朕小磨香油销售的芝麻油的苯并[a]芘结果实测值:13.2µg/kg,标准要求≤10µ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1)灵石县小马饸饹面馆销售的煎炸过程用油的极性组分结果实测值:40.0%,标准要求≤27%;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2)灵石县南关镇一口香小吃店销售的煎炸过程用油的极性组分结果实测值:40.3%,标准要求≤27%;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合格样品354批次,具体为:
1.饼干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等指标。
2餐饮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极性组分,酸价(koh),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
3.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毒死蜱,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多菌灵等指标。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5.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6.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等指标。
7.调味品43批次,检验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钛,酸值(以koh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氨基酸态氮等指标。
8.豆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等指标。
9.方便食品1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以pb计)等指标。
10.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等指标。
11.糕点1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靛蓝,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指标。
12.罐头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13.酒类10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醛等指标。
14.粮食加工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₁,过氧化苯甲酰,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
15.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镉(以cd计)等指标。
16. 乳制2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度,脂肪等指标。
17. 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螨,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18.食用农产品159批次,检验项目为氟苯尼考,甲硝唑,氯霉素,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替米考星,氯丙嗪,甲氧苄啶,地塞米松,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土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孔雀石绿,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多氯联苯,地西泮,环丙氨嗪,呋喃它酮代谢物,沙拉沙星,金霉素,尼卡巴嗪,呋虫胺,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乐果,噻虫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镉(以cd计),氟虫腈,克百威,啶虫脒,铅(以pb计),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甲拌磷,倍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敌敌畏,杀扑磷,毒死蜱,丙溴磷,六六六,铬(以cr计),腐霉利,阿维菌素,哒螨灵,乙螨唑,异丙威,多菌灵,辛硫磷,甲基异柳磷,二甲戊灵,三氯杀螨醇,灭蝇胺,马拉硫磷,腈菌唑,苯醚甲环唑,百菌清,氯吡脲,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甲氰菊酯,狄氏剂,噻唑膦,烯唑醇,氟环唑,腈苯唑,灭多威,氯唑磷,烯酰吗啉,杀虫脒,2,4-滴和2,4-滴钠盐,茚虫威,灭线磷,无机砷(以as计),甲基汞(以hg计),三唑醇,溴氰菊酯,氟硅唑,赭曲霉毒素a,环丙唑醇,己唑醇,唑虫酰胺,涕灭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糖精钠(以糖精计),嘧菌酯,戊唑醇,总砷(以as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地美硝唑,甲砜霉素等指标。
1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等指标。
20.蔬菜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21.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22.水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23.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等指标。
24.糖果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指标。
25.饮料5批次,检验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电导率,耗氧量(以o₂计),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茶多酚,咖啡因等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的项目,检验机构专业解释)
1.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铝的残留量不合格通常指的是食品中含有超出法规允许限度的铝元素。铝是一种轻金属,在食品加工中有时用作膨松剂或稳定剂,例如在制作油条、粉条等食品时。然而,过量摄入铝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可能影响神经系统功能,长期摄入高铝食品可能与认知功能障碍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食品中铝的残留量有严格的限制。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了油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如果食品中铝的残留量超过这个标准,就被认为是不合格的。
2. 总酸(以乙酸计)
总酸是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和,通常以乙酸的形式表示。在食醋中,总酸是衡量其酸度和发酵程度的重要指标,总酸含量越高,表明食醋的酸味越浓,发酵程度越高,通常意味着质量越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规定,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的含量应不低于3.5g/100ml。
当食品的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时,意味着该食品的酸度不足,可能会影响其风味和品质。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包括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导致酸含量偏低。此外,淋醋后过量加水或出厂检验把关不严也可能造成总酸含量不符合标准。
3. 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它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常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噻虫嗪能够迅速被植物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个部分,对多种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噻虫嗪在食品中的残留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mrl)标准,这通常是由于在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或不当使用噻虫嗪所致。食品中噻虫嗪残留超标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尤其是长期摄入含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4.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意味着在食品中检测到的二氧化硫含量超过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最大限量。二氧化硫及其衍生物如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它们在遇到水分后会转化为亚硫酸。二氧化硫可以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同时也具有抗菌作用。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不同类型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有所不同。例如,蔬菜干制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g/kg,凉果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5g/kg,酱腌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g/kg。
虽然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会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不会对健康造成直接危害,但如果摄入过量,可能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长期大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损害胃肠、肝脏等器官的健康。
5. 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化学式为c20h12,由5个融合的苯环构成。它在常温下为黄色晶体,化学性质稳定,具有较强的亲脂性,容易在油脂食品中积累。苯并[a]芘是一种已知的致癌物质,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归类为1类致癌物,意味着它对人类具有致癌性。此外,它还具有致畸性和致突变性,能够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途径被人体吸收,即使在极低剂量下也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食品中的苯并[a]芘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环境污染,农作物可能吸收了污染空气中沉降的苯并[a]芘;二是食品加工过程中的高温处理,如烘烤、熏制、烧烤等,可能导致食品中有机物在不完全燃烧或热裂解过程中产生苯并[a]芘。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为10µg/kg。这一标准旨在确保食品安全,防止消费者摄入过量的苯并[a]芘。
6. 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新型杀虫剂,属于烟碱类化合物,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主要用于防治多种农作物上的害虫。由于其高效性和相对较低的毒性,噻虫胺在农业生产中被广泛应用。然而,任何农药的使用都必须遵循安全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在食品安全检测中,噻虫胺的残留量是一个重要的监控指标。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了不同食品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例如,某些搜索结果显示,噻虫胺在某些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毫克/千克。如果食品中的噻虫胺残留量超过这个标准,就被认为是不合格的。
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包括农药使用不当、环境污染、农产品在收获、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交叉污染等。不合格的食品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风险,尤其是长期摄入含有超标的农药残留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慢性健康问题。
7. 极性组分
极性组分是指食用油在高温煎炸过程中发生热氧化反应、热聚合反应、热氧化聚合反应、热裂解反应和水解反应所产生的比正常油脂分子(甘油三酸酯)极性大的一些成分。这些成分包括游离脂肪酸、甘油一酯、甘油二酯、氧化甘油三酯和甘油三酯聚合物等,其中甘油三酯聚合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最大。极性组分的增加通常意味着油脂的劣变程度增加,长期食用过度煎炸的食用植物油,其热氧化产物、热氧化聚合产物对人体健康不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中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中极性组分的最大限量值为27%。极性组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油炸温度控制不当,煎炸时间过长;或者餐饮加工用油反复使用,次数过多。
在食品安全抽检中,极性组分不合格是一个重要的不合格项目,因为它直接关系到食用油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健康。例如,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食品安全抽检情况中提到,南岸区云云火锅店使用的煎炸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这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风险。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