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欧陆娱乐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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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scjdglj-0001-003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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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市知产字20248


晋中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知识产权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

现将《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晋中市知识产权局

                                                                                         202465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蓝天”行动促进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晋知产发〔202414)总体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转变行业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跨区域协同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发展质量,为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监管属地责任,强化监管力度

1.持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充分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各类监测数据信息,对代理机构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数据进行分析,实施分类监管。充分调动市、县监管力量,市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监管的规范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各县(区、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加强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沟通交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2.强化重点行为监控。按照管辖权限,对辖区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监控追踪机制,及时掌握并关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涉及司法案件、人均代理量异常、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涉外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等重要情况,对机构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代理师未落实签名责任制等行为,要提高日常检查频次,及时提醒谈话,敦促限期整改,必要时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

3.做好日常监管。全面做好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发现异常,按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市局负责根据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各县(区、市)负责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二)规范代理行为,提升代理质量

1.重点打击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各县(区、市)要及时查办上级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线索,组织相关代理机构配合撤回申请、开展自查自纠,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情节严重的,要逐级上报依法给予严厉查处。及时掌握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冒用身份信息专门编造专利的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查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政府奖励补贴、偷逃税款等行为。认真查办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线索,加强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协作,查实严办。

2.从严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撤三”、抢注囤积、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恶意制造同日申请等行为的排查监控,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查处,必要时逐级向上级报请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督促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完善备案信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恶意申请筛查机制,不断提升合法规范经营意识。

3.综合治理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在市局网站上公布我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加大备案代理机构宣传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合理对接业务需求。市局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局信息交互,对网络平台上冒用官方名称、标识等招揽业务行为,对含有“包过”“不成功不收费”“低价包办”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依法整治专利发明人“挂名”行为,加强对大量代理发明人变更行为和通过网络提供“挂名”服务行为线索的排查,深挖背后关联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加强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防范代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声称有内部快速授权渠道等方式而谋取不法利益,对违规机构要及时采取行政约谈、行业自律等措施。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信用监管

积极配合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做好专利代理信用评价工作,做好我市代理机构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计分、修复审核等工作,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强化知识产权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实施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强化行业自律

主动与相关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对接,了解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自律状况,推进行风建设,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养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

(三)强化机构自治

积极督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合规报告等制度,促进机构合法规范经营。组织开展分级分类代理能力培训活动,提升机构和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树立质量优先价值导向,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代理监管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市)要严格依法核查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线索,


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出处罚的要及时向市局报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局将根据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视情组织督办和上报。

(三)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投诉电话,依法加强监管信息公示,指导各类创新主体慎选、优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各类代理违法行为,加大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及时总结并报送典型案例

各县(区、市)要认真总结“蓝天”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蓝天”行动总结于1111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规划和运用科,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益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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