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1-004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寿阳县御景药业有限公司等16家 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采取风险 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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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御景药业有限公司等1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名单附后)经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进口等风险控制措施。待其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县局组织现场复核检查,通过复核检查且案件办结到位的,由县局报市局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风险控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名单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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