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和顺县康大中和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5 阅读: 次 【字体: 】
2024年 第35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解除和顺县康大中和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和顺县康大中和药房有限公司、太谷县金黄药业有限公司、晋中市广和昌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